亮出“家底” 阳光管理 接受监督
时间:2020-12-07
来源: 陕西资产管理处
责任编辑: 筱琴
11月23日-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让国有资产晒在了“阳光”下,亮出了“家底”。
国有资产属于全民所有。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我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从2018年起,省政府每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全面反映各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的综合报告,以及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等4个专项报告。省财政厅切实落实牵头责任,在各市(区)、省级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下,高质量完成了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及专项报告,全面反映了我省国有资产的总量、结构、收益等基本数据,以及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和改革推进情况,直观展现了我省国有资产的“全景图”。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于促进国有资产合理优化配置,更好发挥国有资产效益、造福人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下一步,省财政厅将进一步提升我省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人民管好家、理好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