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中央企业切实加强案件管理 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时间:2023-07-03 来源: 财会信报 责任编辑: 淑静

  本报记者李健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并发布了《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指导中央企业切实加强案件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管理办法》共7章39条,包括总则、组织职责、管理机制、重大案件管理、中介机构管理、奖惩以及附则等内容。办法所称法律纠纷案件,是指中央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境内外诉讼、仲裁等。

  记者了解到,《管理办法》专章对重大案件管理提出了要求:一是明确中央企业可以结合实际确定本企业重大案件标准,同时优化了应当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重大案件标准;二是强调重大案件要及时报备,同时建立督办机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大力度,依法维护权益;三是要求中央企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和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妥善处理案件。

  针对在实践中企业选聘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协助进行案件处理等情况,《办法》特新增专章对加强中介机构管理作出规定,要求明确选聘条件、流程等,确保依法合规、公平公正。此外,《办法》还对规范使用风险代理、合理确定费用等进行明确。

  据悉,《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将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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