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一分行因发放贷款时搭售保险产品被罚15万2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罚

时间:2020-12-15 来源: 新华融媒看财经 责任编辑: 淑静

  12月7日,中国银保监会克拉玛依监管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油分行(以下称"工行克拉玛依石油分行")开具罚单。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克拉玛依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工行克拉玛依石油分行因发放贷款时搭售保险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被罚款人民币15万元,2名相关责任人被处以警告。

  此外,今年一月开始,截止到12月7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来自中国银保监会的罚单已超百张,涉及总行及56家分支行,累计罚款金额为6253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罚单中被罚金额最高的一张罚款金额为3050万元。该笔罚单信息具体如下:

  9月11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因违规出具承诺函、未经上级授权违规签订业务协议、违规启用行政公章、内控管理不到位开展中间业务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被罚款3050万元,8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罚,其中1人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终身,3人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2年。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11月。根据该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截止到9月30日,该行总资产为334718.5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1.17%;总负债为306497.7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1.79%;2020年1至9月营业收入为6656.93亿元;净利润2301.73亿元。

  (记者 贺向军 实习记者 罗可薏)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