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优化
时间:2024-12-25
来源: 财会信报
责任编辑: 刘哲
本报记者秦铭明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发布消息称,决定在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广东、海南、陕西等10省市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加大对跨国公司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支持力度。
优化的主要内容包括4个方面:一是允许跨国公司境内成员企业间错币种借贷用于经常项目跨境支付业务;二是简化备案流程及涉外收付款相关材料审核;三是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四是支持跨国公司主办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代境外成员企业办理其与境内成员企业或境外主体之间的集中收付等。
据记者了解,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于2021年率先在北京、深圳开展,旨在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企业集团跨境资金统筹使用。2022年,该政策试点拓展到了上海、广东、陕西、浙江、青岛、宁波等多地,并优化了有关试点内容。
截至目前,相关试点企业共54家,分布于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广东、海南、陕西、宁波、青岛和深圳等10省市。上述54家跨国公司通过试点政策完成跨境资金调拨4669.41亿美元,惠及境内外成员企业3188家。
国家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不断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政策,加大对跨国公司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