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5年第五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新备案事务所合伙人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5-07-16 来源: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责任编辑: 秦铭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于近期举办2025年第五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新备案事务所合伙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7月22-31日,7月21日报到,8月1日疏散。

  二、培训地点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200号/盈港东路777号)。

  三、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对象为新备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四、培训内容

  备案新规、常见执业问题、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重点问题、新时期内部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与风险、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数智时代营销管理与目标客户开发、国内外税改与反避税案例剖析、法学的经济思维、管理者的语言艺术与沟通协调、审计质量提升与审计失败案例分析、红色精神主题教育、诚信教育、领导力提升等内容。

  五、费用安排

  按照《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对学员免收培训费,食宿费和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六、培训要求

  学员应遵守教学纪律,按时上课,不迟到早退,按照教学安排完成学习任务。学员在培训期间存在以下行为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予颁发证书:

  1.出勤率低于85%或无故旷课;

  2.不服从教学安排且情节严重;

  3.严重扰乱培训纪律。

  七、联系方式

  中注协联系人:

  继续教育部李华磊联系电话:010-88250287,13466788769;电子邮箱:lihualei@cicpa.org.cn。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

  教务一部徐晨联系电话:18121168192;电子邮箱:xuchen@snai.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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