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盂县阳光百姓药房违规销售处方药被处罚

时间:2021-08-11 来源: 财会信报 责任编辑: 淑静

  本报记者秦铭明 日前,记者从山西省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盂县阳光百姓药房有限公司多家门店因“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被处罚,其中2家被处以警告处罚,4家被处以1000元罚款处罚。

  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潘彦芳表示,近日,盂县市场监管局在对阳光百姓药房13所药店检查中发现,有6家存在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决定对其中2家处以警告处罚,对其余4家处以顶格上限1000元罚款处罚。就发现问题,盂县市场监管局同时约谈了盂县阳光百姓药房有限公司负责人及所有门店负责人。

  潘彦芳还表示,盂县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对药品经营企业采取年度全覆盖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在日常检查过程中,按照省市上级部门安排及群众举报,对企业进行约谈、警告等,杜绝处方药销售不合规和执业药师“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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