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多措并举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为破解小微企业融资“最后一公里”难题,广东省财政厅持续加大支持力度,通过“建体系”、“减负担”、“引进来”等一系列举措,积极推动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一、着力“建体系”,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制机制。一是提高覆盖水平。坚持整体布局、统筹推进,着力构建全省统一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立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广泛参与,出资入股与无偿捐资相结合的多元化融资担保机构资金补充机制,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可持续经营和抗风险能力。广东省财政统筹安排50亿元资金支持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实现广东各地级以上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全覆盖。二是推进银担合作。以省级融资再担保机构为龙头,建立“总对总”银担合作机制,引领各级银担合作。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担保授信准入、免收保证金、担保放大倍数、利率水平、续贷条件及放宽代偿期限等方面提供更多优惠。鼓励广东各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按照平等、公平、互利、共赢原则,加强与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三是加强绩效管理。出台广东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服务小微企业。
二、持续“减负担”,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一是建立代偿补偿机制。广东省财政厅每年安排省融资再担保代偿补偿资金,对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授信范围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际代偿损失,给予省级融资再担保机构50%的分担补偿。鼓励广东各地对本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实际代偿损失进行分担补偿。二是不断提高奖补比例。2019年广东省财政出台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对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5%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0.5%的降费补助。2020年进一步增大补助力度,对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1%的降费补助。三是优化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奖补政策。对广东省农担公司开展的符合条件的涉农政策性担保业务,给予最高4.5%的业务奖补和风险补偿,着力帮助小微企业和“三农”复工复产,切实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注重“引进来”,全面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成立后,广东省财政厅及时做好政策对接,推动省级融资再担保机构于2018年9月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签约,引导省级融资再担保机构发挥“机构体系核心、扶持政策平台、银担合作窗口”作用,通过机构合作、产品创新、机制完善等方式,不断扩大支小支农业务规模。2020年1—8月,广东省融资再担保公司已与全省43家合作担保机构开展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业务合作,新增备案项目2491笔,融资担保金额合计49.23亿元。
四、推进“批量化”,创新小微企业融资产品模式。发挥省级融资再担保机构行业“龙头”作用,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快产品创新,推出符合政策导向、多方分担风险的小微企业批量融资担保产品,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加快审批效率,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主体提供期限为1—3年、金额在1000万元以内的融资担保服务,年化担保费率低至1%以下。截至2020年9月底,批量产品已在江门、清远、揭阳、潮州、汕头等地市落地并逐渐上量上规模,批量产品累计发放“三农”、小微企业贷款金额超过1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