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六项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
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文化行业标准《剧场场务服务指南》(WH/T 104-2024)、《三维动画镜头预演制作流程规范》(WH/T 105-2024)、《公共美术馆数字化服务规范》(WH/T 106-2024),旅游行业标准《红色旅游融合发展区等级划分》(LB/T 089-2024)、《自驾游驿站设置与服务质量要求》(LB/T 090-2024)、《旅游滑雪场质量规范》(LB/T 037-2024)。
其中,《红色旅游融合发展区等级划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余标准自2025年3月11日起实施。原旅游行业标准《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划分》(LB/T 037-2014)于2025年3月11日起废止。
据了解,《剧场场务服务指南》为剧场提供了观众服务、演职人员服务、场务人员管理、安全管理、服务评价等方面的指南,适用于专业剧场、音乐厅等演出场所的场务服务,可进行公开性文艺演出的其他演出场所可参照执行;《三维动画镜头预演制作流程规范》规定了三维动画制作中镜头预演工作制作流程,适用于三维动画镜头预演制作;《公共美术馆数字化服务规范》规定了公共美术馆数字化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技术支撑和安全保障,适用于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共美术馆,以及提供公共美术服务的其他公共文化机构,经属地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非国有美术馆可参照使用;《红色旅游融合发展区等级划分》规定了红色旅游融合发展区的等级划分和基本要求,适用于红色旅游融合发展区的等级划分及评价;《自驾游驿站设置与服务质量要求》规定了自驾游驿站的分类、选址与规划、基础服务设施、扩展服务设施和服务要求,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驾游目的地,以及有自驾游服务内容的旅游目的地;《旅游滑雪场质量规范》规定了旅游滑雪场的质量要求和旅游文化要素融合,适用于向社会开放的各类室外旅游滑雪场。(记者 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