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三)

时间:2022-03-15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 责任编辑: 李荣


  案例5:

老年代步车存隐患购买需要三思而行

  【案情简介】

  2021年2月22日,消费者王先生投诉,称他于2020年11月26日购买太仆寺旗宝昌三利车业的御虎三缸汽油自动挡代步车多次出现打不着火的状况,导致他购买的代步车无法正常使用,他多次与三利车业的经营者协商处理此事但没有结果,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给予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诉后,工作人员及时到消费者投诉的三利车业了解情况,查找证据,经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三利车业同意于2021年3月4日前一次性退还王先生的购车款36500元。

  【案例评析】

  老年代步车是专门为老年人群提供服务的产品,近年来数量越来越多,因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针对购买老年代步车时应注意的问题和使用后出现的质量问题,在这里给出以下建议:

  1.购买时应注意的问题:购买代步车时,首先检查整车的工作状态,检查代步车的配套附件、充电器、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卡及售后需要的相关凭证是否齐全;然后消费者应按照代步车的说明书实际操作一遍,检查代步车的电瓶,了解代步车的续行里程及车速上线。

  2.购买使用后,代步车出现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消费者首先向经营者提出维修要求,如在保修期内经过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退货退款。

案例提供:锡林郭勒盟消费者协会

  案例6:

预付卡消费套路深消费者维权遇困境

  【案情简介】

  2021年12月1日,消费者邬亚东向乌海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称:2021年2月10日,他在乌海市嘉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海泊湾公馆餐饮分公司办理了5张会员卡,充值金额共计23000元。2021年2月26日,他到海勃湾公馆消费时才发现该店已关门停业。也无法联系到经营者。

  【处理过程及结果】

  乌海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通过调查,查询到了经营者的联系方式,随即通过电话联系经营者,要求经营者退还消费者卡内余额。经过调解,经营者表示同意为消费者退还卡内款项。

  【案例评析】

  预付式消费是一种“预先支付款项、随后逐渐消费”的消费模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因此经营者必须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

  消费者在选择这种预付消费方式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谨慎选择商家,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经营状况良好的商家。二是要仔细审阅有关预付卡格式条款。最好与商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预付式消费卡的功能、使用范围、有效期限、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细节,特别要注意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条款的约定。三是要考虑商家推出的服务项目是否适合自己,理性消费。单次购买预付卡的金额不宜过高,不要被所谓的折扣优惠迷惑,尽量不要办理时限太长的预付卡,以免“人去楼空”。四是每次消费后,消费者要详细了解每次预付卡的使用情况及卡内余额,保留好相关发票。

案例提供:乌海市消费者协会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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