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共创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三)

时间:2022-03-18 来源: 财会信报社 责任编辑: 李荣


  为维护消费安全和市场稳定,大力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筑牢市场健康发展基础,满足消费升级安全需求,助力更高水平经济循环,日前,针对内蒙古消费者协会通报的2021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记者采访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律师团律师,对相关典型案例进行了现场评析,并提出相关建议与警示。

预付卡消费套路深消费者维权遇困境

  【案情简介】

  2021年12月1日,消费者邬亚东向乌海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称:2021年2月10日,他在乌海市嘉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海泊湾公馆餐饮分公司办理了5张会员卡,充值金额共计23000元。2021年2月26日,他到海勃湾公馆消费时才发现该店已关门停业。也无法联系到经营者。

  【律师评析】

  预付式消费是一种“预先支付款项、随后逐渐消费”的消费模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此案例中,经营者不能继续提供服务,在消协的调解下,最终退还了消费者预付款。但在很多时候,消费者面临的是“人去楼空”的尬尴局面,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却无法挽回损失。

  因此,建议消费者在选择预付消费方式时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要谨慎选择商家,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经营状况良好的商家。第二、消费时要仔细审阅与商家签订的书面协议,明确预付式消费卡的功能、使用范围、有效期限、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细节,特别要注意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条款的约定。第三、是要考虑商家推出的服务项目是否适合自己,理性消费。

  【处理过程及结果】

  乌海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通过调查,查询到了经营者的联系方式,随即通过电话联系经营者,要求经营者退还消费者卡内余额。经过调解,经营者表示同意为消费者退还卡内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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