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箱质量出问题 消协调解换新机

时间:2022-03-30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 责任编辑: 李荣


  【案情简介】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市民投诉反映在古城友谊家电3楼西门子专柜刚买4个月冰箱不制冷,并且不时总有异响,商家不予退换。

  【处理过程及结果】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接到投诉后,经过现场核查和工作人员调解,经营者已为消费者更换了一台冰箱。

  【案例评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案例提供: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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