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手机出故障 消协调解得解决

时间:2022-04-04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 责任编辑: 李荣


  【案情简介】

  2021年2月5日,消费者刘先生向鄂尔多斯市伊旗消协投诉称其于2021年1月24日在伊金霍洛旗星泰通讯购买了价值5799元的一部手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新买的手机有质量问题,总是出现关机现象,找到售后,售后给刷机之后承诺如果再关机就给换一部新手机。之后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又出现了关机现象,售后让拍下视频,然后又说得等到下周一厂家回复结果。当时购买手机时经营者在发票写着15天包退,按照售后所说下周一回复的话,就超过期限了,于是消费者拨打12315寻求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伊旗消协接到刘先生的投诉后,工作人员首先和经营者进行电话联系,了解了相关情况,确认刘先生所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经营者和售后都承认该手机出现重启关机现象,而且在刷机后依然存在这种情况,经营者联系售后对手机做主板处理,消费者表示满意,也再无重启现象,消费者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根据本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履行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进行维修、更换等义务,这是消费者的合理诉求。

案例提供:鄂尔多斯市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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