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李娜 实习记者刘哲 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和权利人合法权益,持续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为构建新时代绿色发展知识产权强区提供有力保障。4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关情况,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答记者问。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金华首先就2021年全区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和2022年知识产权重点开展工作进行了现场通报。
吕金华表示,2021年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高起点高质量谋划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省部知识产权合作会商机制正式建立,2021年6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召开知识产权合作会商签约仪式暨第一次会商会议,双方共同签署《共建新时代绿色发展知识产权强区合作会商议定书》;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2021年6月4日,中国(内蒙古)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批成立,该中心是内蒙古第一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也是全国五个自治区中第一家省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全区首批38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工作站)挂牌成立,“1+N”模式内蒙古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保护)平台上线运行。
同时,及时调整了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将自治区35个委办厅局和直属单位确定为成员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协调议事机制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助力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2021年,全区专利授权总量2.44万件,同比增长35.7%;有效商标注册量5.89万件,同比增长30.6%。至2021年底,全区专利授权总量达11.14万件,有效商标注册量达29.51万件;地理标志商标176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41件,位居全国前列;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2021年,全区共办理商标专利质押登记103件,质押金额15.8亿元;各业务服务窗口共计受理商标专利申请业务1.26万件;绿色发展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取得新成绩,目前,全区共有国家和自治区知识产权试点城市2个、强县工程试点县10个、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县11个、示范园区1个;培育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1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3家、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3个、全国专利文献服务网点4个;培育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98家、示范企业11家;培育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试点中小学校46所;跨区域跨部门保护协作机制初步建立。
吕金华指出,2022年,全区各级知识产权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重点抓好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谋划落实知识产权工作;加强保护体系建设,营造更优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加强运用促进体系建设,助力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为推进绿色发展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处长杨锐刚就2022年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具体举措进行了现场解答。他说,2022年市场监管局重点在以下四方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一是印发《2022年全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加强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商标专用权、地理标志、信用监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保护10项重点工作,严厉打击商标专利侵权假冒行为。二是强化知识产权代理“蓝天”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三是加强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全区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名录,高效、快捷的为企业解决知识产权保护难点问题,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四是加强跨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19项具体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