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多措并举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服务

时间:2023-08-24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 责任编辑: 淑静


  针对《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关于我区住宅物业服务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的消费调查结果》和我区物业管理服务现状,8月23日下午,在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组织召开的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座谈会上,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会长卢丹宇表示,下一步将多措并举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服务。

  一、加强行业培训教育,提升物业服务意识

  加强物业服务企业高管和项目负责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企业综合服务意识;制定线上培训课程,普及一线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提高其岗位技能和服务水平;推动建立社区物业专管员、业主委员会成员任职培训制度,强化法律法规意识。

  二、推动建立物业服务标准化体系,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积极配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立全区物业服务标准化服务体系,让标准化建设在物业行业内形成标准价值与作用的共识,完善行业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落地,从而提高物业行业服务水平,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化。

  三、制定全区物业服务成本信息和计价规则,促进物业服务市场良性发展

  依据各盟市、旗县物价水平、人员工资收入水平和物业服务成本价格等有关因素,联合各级物业管理协会共同制定全区物业物业成本信息和计价规则,推动建立以“质价相符”为基准的物业管理服务价格商定机制,促进物业服务市场良性发展。

  四、开展会员单位信用评价,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联合相关机构开展会员单位日常活动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评价工作,建立会员单位信用信息资料库,公布信用评价结果,推动“守信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

  五、强化物业服务行业自律管理,规范物业服务行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诚信自律公约》的规定,引导会员单位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诚实守信,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本公约的会员企业,采取记录企业诚信档案、通报批评和取消会员单位资格等惩罚措施。

  六、建立行业纠纷调解机制,化解行业矛盾纠纷

  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领导下,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联合盟市物业管理协会共同建立物业行业纠纷调解机制,开展行业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化解物业管理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化解行业矛盾纠纷,促进住宅社区和谐稳定。

  七、强化物业管理行业宣传报道,引导行业良性发展

  加强物业服务工作宣传,开展物业管理普法宣传,推动和引导物业管理各方主体自觉规范自身物业管理行为。(记者:李娜 刘哲 杨净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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