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福建连城杭兴村镇银行因贷款违规被罚20万元 并列第二大股东已成"老赖"
时间:2020-12-05
来源: 新华融媒
责任编辑: 筱琴
记者 贺向军 实习记者 闫佳佳 报道
12月4日,福建连城杭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福建连城杭兴村镇银行")被中国银保监会龙岩监管分局开具罚单。
罚单显示:福建连城杭兴村镇银行因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 年第2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该行被处以罚款20万元。
记者经梳理发现,这次并非是福建连城杭兴村镇银行今年来第一次被处罚。8月24日,该行还收到了中国人民银行龙岩市中心支行的行政处罚。该行因违反反洗钱相关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龙岩市中心支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处罚了2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罚款1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福建省启光钢构有限公司是福建连城杭兴村镇银行的股东之一,持股比例为6.61%,是该行并列第二大股东。福建省启光钢构有限公司11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法院认定的"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员,俗称"老赖"。
公开资料显示,福建连城杭兴村镇银行成立于2013年。根据该行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末,该行总资产为33272.5万元,同比增长21.43%;总负债为24398.61万元,同比增长24.49%;实现营业收入2476.18万元,同比增长34.38%;实现净利润941.68万元,同比增长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