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为造谣歌手公开道歉,净化网络空间须遏制无底线营销

时间:2021-03-23 来源: 新华融媒看财经 责任编辑: 淑静

  娱乐圈从来不缺新闻,明星也从来不缺八卦,娱乐圈的任何风吹草动,总是能吸引诸多目光。

  如今年2月,有营销号在毫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无中生有,“爆料”称说唱歌手周延(艺名GAI)吸毒。黑心营销号言之凿凿、推波助澜,甚至趁机向不明真相的网友骗取打赏、向蒙冤歌手所在文化公司索要钱财。直到3月X日,安徽某传媒公司一则声明才让事情真相水落石出:

  “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郑某为吸人眼球,博取流量,在毫无依据的情况下通过运营多个微博账号“饭XX谈”“娱X童”“吃XXX搬”“小XX乐”“吃XX衲”“周XX闻”“进XXXX人”“吃XXX剧”持续发布了有关周延先生(艺名:GAI)“吸毒”等诽谤言论之事,郑某被警方传讯后,深刻认识到了事情的违法性与严重性。在此,就本公司及郑某以诽谤形式侵犯周延先生名誉权的违法行为,诚挚地向周延先生道歉,对给周延先生造成的精神伤害以及经济损失表示极大的歉意,请求周延先生予以谅解。“

  据安徽某传媒公司与受害人周延所在经纪公司北京种梦世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的谅解书披露,安徽某传媒公司及股东郑某除了在营销号置顶道歉声明外,还要将从众多吃瓜群众处骗取的打赏等违法收入全部原路退回原账户。

  也就是说,锋范公司通过微博造谣艺人吸毒,背后其实都是为了经济利益,所谓吸毒完全就是黑公关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而肆意诋毁受害者、践踏法律和真相、欺骗广大民众。营销账号这种毫无道德和法律底线、恶意诽谤艺人的行为,不仅侵害了艺人的合法权益,更是严重污染网络空间的清朗环境,误导公众,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这起网络谣言事件中,周延拿起了法律武器,寻找谣言的源头,对造谣者进行追究,可事件虽然过去了,对艺人和广大受骗群众造成的伤害却是难以愈合的。互联网时代,娱乐明星的各种传闻层出不穷,部分恶意营销账号为谋取利益罔顾法律和公德,肆意散布虚假信息,炮制所谓“黑料”恶意造谣,从造谣婚变情变,到编造“吸毒”“死亡”等恶意信息,以此来吸引眼球、骗取流量、牟取非法收益。与此同时,和编造、传播谣言的低成本相比,受害人的维权辟谣成本则相当高,所谓“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前段时间甚至出现三十余位艺人在24小时内陆续发辟谣声明的“壮观景象”,但相关谣言却仍然阴魂不散,在互联网上持续传播;即便受害人向公安报警,到法院起诉,诽谤者侵犯名誉权的违法犯罪事实得到法律严惩,其过程也往往需要较长时间,在此过程中广大网民有可能持续被谣言蒙骗、煽动,一些恶意的营销公司也仿佛嗅到血腥味的鲨鱼般持续扑咬受害者。

  一个健康的社会,需要健康的网络,尤其是健康的舆论环境。前不久,新华社半月谈发表了调查《撕与黑,起底“饭圈”职业黑粉产业》,起底了社交媒体平台纵容、配合营销号、黑公关造谣传谣,导致青少年网络言论集体失范的现象。最近,国家网信办召开电视电话部署会议,对集中整治“有偿删帖”等网络“黑公关”问题和网上“软色情”问题专项整治两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在刚结束不久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李东生、全国政协委员韦震玲也提出相关建议:“部分网民和营销号靠‘开篇一张图,内容全靠编’这种不负责任的方式吸引眼球,传播内容”,应该通过法律对这种行为进行规范,加大对于网络诽谤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完善打击网络诽谤行为的法律体系,加大网络诽谤行为的打击力度”。

  由此可见,从政府到民间,国家对网络舆论越来越重视,尤其是对娱乐圈的黑公关现象越来越关注。

  网络空间是社会空间的延伸,网络风气是社会风气的折射。广大互联网企业和互联网参与者对此都负有一份责任,必须通过有效技术和管理手段,坚决杜绝营销号的恶意营销。而广大网民也应自觉接受法律和道德的约束,承担起共同净化网络空间的责任,对于未经证实或难以证实的信息要保持理性,对“标题党”和“造谣党”形成一定的识别能力和‘免疫力’,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需要政府、平台和网友们共同营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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