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 促进数据安全有序流通

本报记者袁新建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构建了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总体架构,为着力解决政务数据体系建设中的问题提供了系统方案,为如何充分发挥政务数据在提升政府履职能力、支撑数字政府建设以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指明了方向。
《指南》提出,2023年底前,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初步形成,基本具备数据目录管理、数据归集、数据治理等能力,数据共享和开放能力显著增强。到2025年,政务数据资源实现有序流通、高效配置,数据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全面摸清政务数据资源底数,建立政务数据目录动态更新机制,政务数据质量不断改善。建设完善人口、法人、自然资源、经济、电子证照等基础库和医疗健康、社会保障、生态环保、应急管理、信用体系等主题库,并统一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政务大数据管理机制、标准规范、安全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持续提升。政务数据资源基本纳入目录管理,有效满足数据共享需求,数据服务稳定性不断增强。
到2025年,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更加完备,政务数据管理更加高效,政务数据资源全部纳入目录管理。政务数据质量显著提升,“一数一源、多源校核”等数据治理机制基本形成,政务数据标准规范、安全保障制度更加健全。政务数据共享需求普遍满足,数据资源实现有序流通、高效配置,数据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有效支撑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水平大幅提升,大数据分析应用能力显著增强,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此外,《指南》还指出,健全数据安全制度规范,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明确数据分类分级、安全审查等具体制度和要求。

